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10号)和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本…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10号)和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等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由××市(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受文对象为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管理机构,以及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网吧、KTV、影院等经营单位。
本方案既是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内部部署,也是对各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管理机构和所监管场所的动员要求。各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活动;各经营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有部署、有培训、有演练、有检查、有记录,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管理,是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影院等消防宣传月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领域火灾风险具有特殊性:宾馆酒店人员密集、夜间值守和疏散引导要求高;A级旅游景区客流集中,山林型景区存在野外用火和山林火灾风险,游乐设施和观光电瓶车也存在火灾隐患;文博场馆多为木结构古建筑或文物密集场所,火灾损失不可逆;网吧、KTV、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空间相对封闭、可燃装修材料多、疏散困难,违规用电和违规使用明火问题时有发生。
文化和旅游局在消防宣传月活动中的工作定位是: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文旅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和景区、场所等级评定,推动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协同配合,把消防安全纳入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管理和场所等级评定,推动经营单位把消防安全要求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文物安全和游客安全。
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主题,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与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群众生命安全和文物安全。
通过开展贴近场所、贴近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实操实训,提高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公众提供安全有序的文化和旅游环境。
活动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11月9日为第35个全国消防日集中宣教体验日。活动对象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管理机构,以及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网吧、KTV、影院等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活动目标是:实现所监管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宣传月活动全覆盖;组织重点经营单位开展“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实操实训和疏散演练;指导文博单位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指导景区加强山林防火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力争通过宣传月活动,使文旅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文博场馆和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违规用火用电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要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与冬季旅游和节假日安全防范结合起来,针对冬季用火用电增多、室内文化娱乐场所人员集中的特点,突出抓好文博场馆电气线路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疏散通道畅通和景区山林防火管理,切实以活动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
成立文化和旅游局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文物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场管理、资源开发(景区管理)、文物保护、文化市场执法、宣传教育等处(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处(科),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汇总和情况通报。
分工如下:市场管理处(科)负责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活动组织和隐患排查指导;资源开发(景区管理)处(科)负责A级旅游景区活动组织和山林防火指导;文物保护处(科)负责文博场馆活动组织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文化市场执法处(科)负责网吧、KTV、影院等场所检查;宣传教育处(科)负责集中宣传、警示教育和媒体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和考核通报。
围绕六项重点任务,结合文化和旅游系统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 印发通知,动员部署。及时转发上级通知并印发本局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处(科)、各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管理机构和所监管场所的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
2. 办好消防日集中宣教体验行动。11月9日在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大型商场文旅企业设立集中宣传点,向游客和从业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演示灭火器材使用;协调消防救援机构上门指导。
3. 深入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收集宾馆酒店火灾、文博场馆火灾和文化娱乐场所火灾等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材料,组织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观看学习。
4. 指导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聚焦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员、一线岗位人员“五类重点人群”,对照《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和《消防控制室“四快”处置规程和“五知”评价标准》,组织员工开展“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实操实训。
5. 大力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在宾馆酒店、景区、文博场馆和娱乐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和应急疏散示意图,把消防安全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景区”“消防安全示范场所”创建。
6. 广泛加强媒体矩阵联动宣传。用好本局政务新媒体和场所宣传阵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案例,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隐患举报渠道。
五类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应急演练安排如下:
| 重点人群 | 实操实训和演练要求 | 组织形式 |
|---|---|---|
| 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 | 会组织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会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布局和应急处置流程 | 集中培训 |
| 消防安全“明白人” | 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会组织日常防火巡查 | 单位培养 |
|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 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落实“四快”处置规程,达到“五知”评价标准 | 持证培训 |
| 场所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员 | 会使用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达到“3分钟到场”要求 | 实操训练 |
| 一线岗位人员 | 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熟知本场所火灾风险和处置措施 | 岗位实训 |
结合本领域行业特点,指导所监管经营单位重点排查整治以下火灾风险:
| 序号 | 场所类型 | 火灾风险防控重点 |
|---|---|---|
| 1 | 宾馆酒店 | 客房电气线路,高层建筑疏散,布草库房和厨房可燃物,夜间值守 |
| 2 | A级旅游景区 | 客流密集和疏散,山林野外用火和山林火灾,游乐设施,观光电瓶车停放充电 |
| 3 | 文博场馆 | 木结构古建筑和文物库房,电气线路和明火管理,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 |
| 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 空间封闭,可燃装修,电气线路和插排负荷,疏散通道 |
| 5 | 歌舞娱乐场所(KTV)、影院 | 密闭空间和可燃装修隔声材料,违规用电和明火,人员密集 |
| 6 |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 密闭房间,可燃道具和布景,应急疏散条件 |
要把文博场馆和木结构古建筑电气线路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可燃装修材料管理和疏散通道畅通作为重点;景区要严格落实山林防火措施,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加强对游乐设施和观光电瓶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要把文博场馆和木结构古建筑电气线路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控制明火作业;要坚决整治网吧、KTV、影院等场所可燃装修材料和堵塞疏散通道问题,督促景区落实野外用火管控措施,加强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和观光电瓶车充电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和游客安全。
1. 强化部门联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共同做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2. 开展督导检查。11月中下旬组织对所监管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消防设施运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依法查处。
3. 主动靠前服务。组织消防安全专家和文博专业力量深入场所开展帮扶指导,帮助解决消防设施维保、隐患整改和应急预案编制等实际问题。
4. 加强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所监管场所在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通过编发简报、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予以推广,推动文化和旅游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整体提升。
建立活动信息报送机制,各处(科)、各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管理机构和所监管场所按要求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编发活动简报,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将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年度考核,作为等级评定、评先评优和信用管理的重要参考。
要注重把活动成果固化为制度。各宾馆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要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管理,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跟踪、整改有结果,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反弹;要把电气线路整治、可燃装修材料管理、疏散通道畅通、景区野外用火管控等纳入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检查频次;文博场馆要严格控制明火作业,落实文物库房和古建筑防火措施,定期检查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要把宣传月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本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1.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2. 突出文旅行业特点,紧密结合宾馆酒店、景区、文博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火灾风险实际开展活动;3. 坚持求真务实,突出“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力戒形式主义;4. 严守安全底线,组织实操实训、演练和现场检查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活动本身发生事故;5. 健全长效机制,把宣传月成果转化为本领域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 序号 | 任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限 |
|---|---|---|---|---|
| 1 | 制定并印发方案 | 转发上级通知,印发本局活动方案 | 市场管理处(科) | 11月3日前 |
| 2 | 召开动员部署会 | 明确处室、乡镇、场所任务分工 | 市场管理处(科) | 11月5日前 |
| 3 | 景区文博场馆宣教 | 11月9日在景区、文博场馆设点宣传 | 资源开发处(科) | 11月9日 |
| 4 | 上门指导服务 | 协调消防救援机构上门指导 | 市场管理处(科) | 11月全月 |
| 5 | 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 收集文旅场所火灾案例并组织观看 | 宣传教育处(科) | 11月15日前 |
| 6 | 实操实训指导 | 组织员工“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实训 | 市场管理处(科) | 11月20日前 |
| 7 | 文物消防专项排查 | 排查文博场馆和古建筑消防隐患 | 文物保护处(科) | 11月全月 |
| 8 | 景区山林防火检查 | 检查景区野外用火和山林防火措施 | 资源开发处(科) | 11月20日前 |
| 9 | 督导检查 | 抽查场所活动开展与隐患整改 | 文化市场执法处(科) | 11月25日前 |
| 10 | 总结上报 | 汇总情况,编发简报,形成总结 | 市场管理处(科)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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