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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10号)和上级民政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养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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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10号)和上级民政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等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由××市(县)民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受文对象为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机构,以及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其他民政服务机构。

本方案既是对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内部部署,也是对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的动员要求。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机构要督促辖区机构开展活动,做到有部署、有培训、有演练、有检查、有记录,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一)职责任务与工作定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是上述机构消防宣传月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

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风险突出:养老机构入住对象多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行动不便、卧床居多、逃生自救能力弱,是典型的火灾高风险场所;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和残疾人,疏散能力弱;救助管理机构人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用火用电用气集中,护理床、氧气瓶、电热毯、康复理疗设备、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风险点较多,夜间值守力量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民政局在消防宣传月活动中的工作定位是: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平安养老院”建设紧密结合,坚持“一院一策”制定应急处置和疏散转移方案,健全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协同配合,推动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监管;要指导机构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微型消防站和值班值守力量,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二)指导思想与活动主题

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主题,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专题宣传、隐患排查和疏散演练,提高机构负责人、护理人员和入住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对象与目标

活动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11月9日为第35个全国消防日集中宣教体验日。活动对象为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机构,以及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

活动目标是:实现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宣传月活动全覆盖;组织每个机构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一次针对疏散困难人员的疏散转移演练;健全微型消防站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明白人”培养。

力争通过宣传月活动,使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护理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转移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要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与冬季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结合起来,针对冬季取暖用电增多、老年人室内活动时间长的特点,突出抓好电热毯、取暖设备用电安全和疏散通道畅通管理,切实以活动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

(四)组织机构与分工

成立民政局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救助、规划财务、宣传教育等处(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处(科),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汇总和情况通报。

分工如下:养老服务处(科)负责养老机构活动组织和隐患排查指导;社会事务处(科)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活动组织;社会救助处(科)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环节相关场所活动组织;规划财务处(科)负责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指导;宣传教育处(科)负责集中宣传、警示教育和媒体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和考核通报。

(五)重点活动内容

围绕六项重点任务,结合民政系统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 印发通知,动员部署。及时转发上级通知并印发本局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处(科)、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机构和各服务机构的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

2. 办好消防日集中宣教体验行动。11月9日在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设立集中宣教点,向工作人员和能自理的入住对象普及消防知识,演示灭火器和消火栓使用;协调消防救援机构上门指导。

3. 深入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收集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火灾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材料,组织机构负责人、护理人员观看学习,深刻吸取教训。

4. 指导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聚焦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员、一线岗位人员“五类重点人群”,对照《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和《消防控制室“四快”处置规程和“五知”评价标准》,组织护理人员开展“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实训,组织针对卧床和行动不便人员的疏散转移演练。

5. 大力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在机构走廊、居室、活动室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和应急疏散示意图,把消防安全纳入护理人员入职培训和日常交接班内容,开展“平安养老院”创建。

6. 广泛加强媒体矩阵联动宣传。用好本局政务新媒体和机构宣传阵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内容,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隐患举报渠道。

五类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应急演练安排如下:

重点人群实操实训和演练要求组织形式
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会组织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会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转移演练,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布局和应急处置流程集中培训
消防安全“明白人”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会组织日常防火巡查单位培养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落实“四快”处置规程,达到“五知”评价标准持证培训
机构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员会使用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达到“3分钟到场”要求实操训练
一线护理人员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协助人员疏散转移,熟知照护区火灾风险和处置措施岗位实训

(六)本领域火灾风险防控重点

结合本领域行业特点,指导各服务机构重点排查整治以下火灾风险:

序号场所类型火灾风险防控重点
1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和卧床人员疏散,氧气瓶、电热毯、康复理疗设备,电动自行车充电,夜间值守
2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居室和活动室疏散引导,厨房用火用电,工作人员配置和应急演练
3救助管理机构受助人员居室和临时照料区,用火用电管理,人员流动和夜间值守
4殡葬服务场所焚烧设备和祭祀用火,可燃祭品堆放,用火作业管控
5民政服务机构共性消防设施维保,疏散通道和出口,值班值守,微型消防站建设

要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卧床区域违规使用电热毯和大功率电器等问题;要针对疏散困难人员逐一制定转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转移路线,做到“一人一策”。

要坚决整治养老机构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卧床区域违规使用电热毯和大功率电器等问题,严禁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要对疏散困难人员逐一登记建档,明确转移责任人和转移方式,确保紧急情况下有人管、转移快、不出事。

(七)督导检查与部门联动

1. 强化部门联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同做好养老、医养结合等机构消防安全监管。

2. 开展督导检查。11月中下旬组织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消防设施运行、疏散转移方案和值班值守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机构实行挂牌督办。

3. 主动靠前服务。组织消防安全专家和骨干力量深入机构开展帮扶指导,帮助解决消防设施改造、隐患整改和应急预案编制等实际问题。

4. 加强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各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疏散演练的典型做法和经验,通过编发简报、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予以推广,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整体提升。

(八)信息报送与考核

建立活动信息报送机制,各处(科)、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机构和各服务机构按要求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通报工作情况,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

将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质量评价和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参考。

要注重把活动成果固化为制度。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管理,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跟踪、整改有结果,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反弹;要严格落实机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每周专项检查,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卧床区域用电、疏散通道畅通等纳入日常管理;要对疏散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人员变动时及时更新“一人一策”转移方案;要把宣传月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九)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2. 突出民政特色,紧密结合养老、福利、救助机构服务对象特点开展活动;3. 坚持求真务实,突出“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力戒形式主义;4. 严守安全底线,组织疏散转移演练和实操实训要充分评估风险、落实防护措施,严防演练本身发生事故;5. 健全长效机制,把宣传月成果转化为机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十)附件:民政局消防宣传月活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任务事项主要内容责任处室完成时限
1制定并印发方案转发上级通知,印发本局活动方案养老服务处(科)11月3日前
2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处室、乡镇、机构任务分工养老服务处(科)11月5日前
3机构集中宣教11月9日在养老、福利机构设点宣传养老服务处(科)11月9日
4上门指导服务协调消防救援机构上门指导养老服务处(科)11月全月
5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收集机构火灾案例并组织观看宣传教育处(科)11月15日前
6实操实训指导组织护理人员实操实训和疏散转移演练养老服务处(科)11月20日前
7疏散困难人员排查摸清卧床人员并制定“一人一策”转移方案养老服务处(科)11月15日前
8老旧机构隐患整治排查整治老旧机构消防设施隐患规划财务处(科)11月全月
9督导检查抽查机构活动开展与隐患整改养老服务处(科)11月25日前
10总结上报汇总情况,形成总结养老服务处(科)11月30日前
这份方案怎么用

直接复制正文,把「×××」换成你们单位的名称,时间、人数、场次按实际改, 就是一份能报能发的方案。方案里要求的培训、演练、考试,站内都有现成的: 免费建考试并自动出成绩台账,签到表、试卷、成绩单一次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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